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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(第三次改扩建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
发布时间:
2024-01-19
点击数:
1532

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(第三次改扩建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“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(第三次改扩建)项目”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。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(第三次改扩建)项目

建设单位: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

建设性质:改扩建项目

建设地点: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大道367号(北纬23°0′38.300″,东经113°33′19.130″)。

改扩建内容: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硅凝胶、硅油、电子灌封胶、特种硅橡胶的生产。

项目在原厂址内进行改扩建,新建厂房与研发大 楼,调整厂房布局,新增生产设备,扩大产品产量。

联系人:黄总;联系电话:88283198,邮箱:xz02@betely.com
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

环评单位: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李工;联系电话:18276301964;邮箱:3070583309@qq.com
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,可通过电话、邮件、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,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。